我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水电局       发布时间:2016-12-30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水平,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厅水电局在“十二五”实施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电气化、代燃料建设项目中优选43座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电站业主以及外部评审机构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到2016年11月底,完成了45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任务。其中,由水利部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电站2座;由省水利厅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电站13座;由所在州(市)水利(水务)局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电站30座。45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电站经单位自评、外部评审、专家审核、媒体公示和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对外公布。

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中,厅水电局及各州市水利(水务)局高度重视,一是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细化,制定了二、三级评审机构审核认定程序和办法,经过评审业务培训、考核,审核认定了6家二级评审机构和1家三级评审机构;二是组织参评单位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培训,调动了参评单位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试点电站的形象面貌焕然一新,有效降低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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