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和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6〕50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松华坝水库水质优良,供水稳定,使松华坝水源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在多轮征求各职能局及水源区各街道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稿,补助资金由市级定额补助和区级财政统筹。该办法于12月23日在区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通过,并开始试行。(盘龙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