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怒江州兰坪县丰坪水库运行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 18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 7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6人,2016年5月25日至27日,对怒江州兰坪县丰坪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座谈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与怒江州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工程概况

该水库建于2001年8月,2010年10月竣工,总库容为3230.7万m3。正常蓄水位为2606.09m,水库位于兰坪县啦井镇丰坪村,属澜沧江支流沘江河上游的挂登河,主要功能为防洪、发电。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等组成。大坝为砼面板堆石坝,坝高65.1m、坝顶长138m、坝顶宽7.2m,水库为三等工程。

二、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1、水库管理体制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丰坪水库管理机构为丰坪水库管理所,隶属于丰坪县水务局,事业单位改革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水管单位,兰编办复〔2009〕1号、兰复〔2009〕3号成立丰坪水库管理所,为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兰编办复〔2009〕1号文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在职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6人。

(2)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基本能满足水库正常开支。2015年职工人均收入4万元左右,处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

2、水库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管理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基本履行了相关职责,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3、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注册登记

2010年12月,管理所完成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水库注册登记号:BQ00000013-E533325。

(2)安全情况

目前,水库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水库日常管理情况

(1)管理所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规定,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有记录。

(2)操作运行

管理所制定了各类操作运行规程,并明示上墙,有记录。

5、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情况

(1)水量评估

水库制定了水量调度计划,并完成年度供水计划,供水设施完好,取水和输水工程运行安全。

(2)水质评价

水库水质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不满足要求,水质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水源保护区未进行封闭管理;相应的警示标牌不全,也不规范;保护区内有公路,但缺少相应的警示及保护措施。

(3)监控体系

巡查制度及记录均不完善,未明确是否须开展特定项目排查监测,取水口附近水域无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施,监控体系硬件缺失,应急预案未上墙。

三、督查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根据督查要求,对丰坪水库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并实行管养分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45)号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规定,成立水管单位后,必须按批准文件的要求设立岗位、配备岗位职数,并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丰坪水库应做到持证上岗;合理安排每年的职工培训计划;实行管养分离。

2、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和完善档案管理

丰坪水库应保障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齐全;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水库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利用等工作,强化痕迹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并获得档案管理部门的达标认可。

3、尽快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

水建管〔2003〕271号 )要求,丰坪水库应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4、尽快领取土地证并完成确权划界

按照《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水利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国土〔籍〕字11号)要求,丰坪水库应明确水库保护范围,尽快领取土地使用证;完成确权划界工作。

5、必须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丰坪水库必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6、进一步加强水行政管理及完善防汛物资配备

根据《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规定,丰坪水库应按照规定配额配备防汛物料。(备用电源,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以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加强危险区警示标牌、界桩、标志的设置。

7、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四条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丰坪水库应全面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8、进一步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2.4和《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3.2规定,丰坪水库工程检查观察内容应齐全、完善汛前、汛后检查总结报告;记录应规范并有初步分析处理意见。

9、进一步提高工程养护及工程维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3.3.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10-98)2、《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 240-1999)3.1 3.2规定,丰坪水库应进一步加强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养护,规范维修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按规定使用油料;尽快清理排水沟的杂物,以确保排水通畅。

10、进一步完善报讯及洪水预报

根据《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2.1规定,丰坪水库应确保自动预报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遵守调度原则,理清调度权限,提高水库调度管理工作。

11、进一步完善防洪、兴利调度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三十四条规定,丰坪水库应制定调度方案、规程、制度。

12、进一步完善兴利调度及水资源利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一条、《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丰坪水库应根据批准的计划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并对其进行季、月计划修正、年终总结。

13、进一步提高现代管理水平

水库应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14、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要求,丰坪水库地方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必须落实到位;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15、尽快落实水电价计收管理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务院体改办2002)规定,丰坪水库应尽快制定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制定水费、电费征收办法,并尽快请示上级部门,落实水价,并按批准文件执行。

16、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三十七条,丰坪水库应尽快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做好修正计划工作,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17、加强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项目应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及富营养化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每月至少监测2次,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8、加强水源地管理

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全封闭管理;按要求完善警示牌,对库区公路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19、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水质安全监控系统

管理部门应在水源地取水口建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地实施自动化、信息化管理。

20、 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

水污染应急预案应在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备案,预案的上报程序必须上墙。

四、要求

督查组对丰坪水库发现的问题,兰坪县水务局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局,我局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逐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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