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普洱市孟连县腊福水库运行管理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 18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 7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6人,2016年5月18日至19日,对普洱市孟连县腊福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座谈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与普洱市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工程概况

该水库1994年4月开工,2002年11月竣工验收,总库容,3328.8万m3,正常蓄水位为1528.77m,水库位于孟连县勐马镇腊福行政村境内,属怒江水系,主要功能为防洪、发电、灌溉。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坝,坝高56m、坝顶长108m、坝顶宽6m,水库为三等工程。

二、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1、水库管理体制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腊福水库管理机构为腊福水库管理所,隶属于孟连县水务局,事业单位改革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水管单位,孟编字〔1999〕15号文,成立腊福水库管理所,为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孟编办字〔2009〕3号文,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在岗人员4人(其中1人为临时工),无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2人、初中学历2人。

(2)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基本能满足水库正常开支。2015年职工人均收入4.8万元左右,处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

2、水库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管理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基本履行了相关职责,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3、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注册登记

2015年5月,管理所完成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水库注册登记号:53080030014-A3。

(2)安全情况

目前,水库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水库日常管理情况

(1)管理所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规定,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有记录。

(2)维修养护

管理所按照规定,对水库发电机组、闸门启闭设备进行维修,对坝顶、坝坡、廊道、上坝道路进行养护。

(3)操作运行

管理所制定了各类操作运行规程,并明示上墙,有记录。

三、督查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根据督查要求,对腊福水库建议如下:

1、必须达到管理体制顺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45)号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规定,腊福水库应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理顺管理体制。

2、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实际要求及加强职工培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45)号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规定,腊福水库必须按批准文件要求定岗定责、足额配备管理、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每年的职工培训计划。

3、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八条规定,腊福水库应健全和规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执行好。

4、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和完善档案管理

腊福水库应保障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齐全;应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水库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利用等工作,强化痕迹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并获得档案管理部门的达标认可。

5、必须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腊福水库必须建立坚强的防汛组织机构和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各项防汛指标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进一步加强水行政管理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规定,腊福水库应禁止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建行为;加强危险区警示标牌、界桩、标志的设置。

7、进一步完善防汛物资配备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规定,腊福水库应按照规定定额配备防汛物料。(备用电源,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以满足防汛抢险需要。

8、尽快制定除险加固计划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八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腊福水库应尽快制定水库除险加固计划。

9、合理制定水库更新改造规划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60-96)5.0.2及《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1规定,腊福水库应按照规定合理制定水库更新改造规划。

10、合理制定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相关要求,腊福水库应制定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1、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四条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腊福水库应全面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尽快将生活用水排放管道进行改道处理,不能将生活用水排放到靠近库区的范围。

12、进一步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 250号)和《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2.1.2.3规定,腊福水库工程检查观察内容应齐全;加强特别巡视检查;完善汛前、汛后检查总结报告;记录应规范并有初步分析处理意见,按时整编刊印。

13、进一步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 250号)、和《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2.1.2.1规定,腊福水库工程观测工作应做到“四固定”;工程检查频次应满足要求;记录应规范并有初步分析处理意见;按时整编刊印。

14、进一步提高工程养护及工程维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条、《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3.3.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3及《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 240-1999)3.1 3.2 4.1 4.2 规定,腊福水库应进一步加强备用发电机组养护并规范维修养护记录;及时对大坝及大坝安全所必需的相关设备进行维护、维修;起闭机应按规定使用油料;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清理机电设备的锈蚀;尽快维修启闭室的破损。

15、进一步完善报讯及洪水预报

根据《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 224-98)2.1规定,腊福水库应确保自动预报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调度方案;遵守调度原则,理清调度权限;提高水库洪水调度管理工作并完善洪水调度考评、年终总结。

16、进一步完善兴利调度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腊福水库应编制兴利调度计划,并进行季、月计划修正、年终总结。

17、进一步提高和规范运行管理

根据《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2.4.6、《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6.8规定,闸门操作应有专门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规范;操作人员应具备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18、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水库应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19、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要求,地方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必须落实到位;腊福水库应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20、尽快落实水电价计收管理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务院体改办2002)规定,腊福水库应尽快制定用水管理制度。

21、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利部水管〔1993〕6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三十七条,腊福水库应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四、要求

督查组对腊福水库发现的问题,孟连县水务局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局,我局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逐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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