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案例   创新机制 大力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支撑贫困山区脱贫攻坚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17-02-22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9月红塔区通过竞争列项被列为第五批全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三年来,红塔区以有效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核心,以山区“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按照集中投入、连片规划、整体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好重点县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效益,全力支撑了贫困山区脱贫攻坚任务。

红塔区重点县建设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西部,该区域属于典型的干旱贫困山区,涉及北城、春和两个街道的黄草坝、波衣、大石板3个村(居)委会,共有人口63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5户、1262人)。由于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内无骨干蓄水工程,加之仅有的水利设施运行管护不到位,农业生产基本靠天吃饭。每逢干旱年景,农作物经常无法栽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受到严重制约,导致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非常滞后。广大群众对实施“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的期盼极为迫切。

一、项目推进完成情况

通过三年建设,红塔区重点县建设项目共新建改造光伏太阳能提水泵站4座(其中:新建3座、改造1座),20 m3小水窖6016口,50m³水池59个,200m³水池74个,500m³钢筋砼水池12个,柔性水塘28座,新建小坝塘1座,小塘坝清淤扩容3座,安装输配水管网108.85km。实现了建设一片、成功一片、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红塔区委、区政府为了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打造为“民心工程”,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经常奔赴一线,帮助解决具体困难,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项目所在地的春和街道、北城街道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居)委会和村(居)小组分头实施,落实专人驻点监督、指导、协调,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

(二)动员群众参与

为确保重点县建设顺利推进,红塔区始终坚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群众作为工程建设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实行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督。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不办群众不愿办、不参与办、不能办的事。坚持对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出资投劳等情况由村(居)委会提议、村民(居)代表审议、全体村(居)民决议。坚持将项目建设内容、程序、奖补机制等宣传到村组、农户,并且每个项目村由群众推选3-5名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居)民代表全程参与工程建设与监管,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三)创新良性机制

1、初步形成的水权分配

项目区水权分配由红塔区水利局组织进行,根据项目区实际,目前暂时按以下原则执行:小水窖工程水权归水窖所有者(农户)所有;50立方米,200立方米,500立方米水池的水权归水池受益区农户所有,用水量的分配按农户所占农地的面积由当地用水户协会来确定,水量计量用拉水容器(如水袋、水箱)等进行计量。柔性水塘和泵站提水的水权目前暂时归用水户协会所有,由用水户协会按供需统筹平衡原则进行分配。待项目区工程运行及供用水管理正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按供水总量确定最终的具体分配数量。

2、产权分配确定原则

目前,重点县项目小水窖按照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分别将所完成的小水窖工程产权归受益农户所有,交付各家各户管理、使用,并造册登记,发放产权证书,做到完成一件、改革一件。水池、柔性水塘、泵站及配套的设施产权归集体所有,由区水利局发放产权证,交由相关街道的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

3、合理水价的初步形成

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所在的区域不同,用水的成本也不相同。目前执行水价通过与用水户协商,暂定收费标准为:黄草坝村委会每年按40元/户收取水费,交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波衣村委会:新村小组按每户30元/年收取水费,其它村组的自来水先交费后供水,按每方水3元收取,水费收取后由受益的村组管理使用。大石板居委会由于地处用水的尾端,用水成本高于其它村委会,按每年200元/户收取水费,水费收取后统一由社区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

4、管理保障措施

(1)所聘请参加管理的人员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管理责任心较强,若经村组考核,工作不认真,管理不到位,可以停发工资,甚至马上更换相关人员。在同等条优先使用工作责任心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工程管护,所有上岗人员都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工作。

(2)对于个别不按时交水费的,或不想交水费的农户,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按决议,不得让这些农户优先享受相关的国家公益补助和相关政策,同时不给予供水和停止使用公共用水的权力。

(四)争取多方投入

红塔区财政严格兑现承诺的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多渠道投入的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烟水工程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等,以重点县项目建设为主,集中打捆使用,连片建设,将其它项目作为建设的完善补充,实现资金整合到位、投入建设到位。

通过综合整治,目前,项目区耕地平整肥沃,村庄村容整洁,道路平坦宽敞,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成效明显,形成了中央及省、市、区多级联动、各部门各层次共同投入,集中资金办大事的良好机制。

(五)推广新的技术

光伏太阳能泵站的建设是本项目亮点之一,也是整个供水系统的基础和关键。本项目共建成光伏太阳能泵站4座,供水全面覆盖波衣和大石板居委会的居住区和主要农业生产区。

与传统的电力提水泵站相比,光伏太阳能泵站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运行费用低。工程运行只需要简单的维修养护和人员经费。二是配套设施简便。不需要建设输电线路和变压、配电等设备。三是使用时间长。一次投入可使用20年以上。从光伏太阳能提水技术在红塔区提水泵站运行下来的情况看,光伏太阳能提水技术在提水泵站运用中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生产条件改善

1、项目区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占总面积比例从50%提高到85%。

2、通过实施管道灌溉工程,使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5提高0.90左右。

3、一般干旱年实现人均1.2亩以上保灌面积。项目区抗御旱灾的能力显著增强,做到一般干旱年份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粮食不减产,严重干早年生活用水有保障、粮食少减产。

(二)产业蓬勃发展

项目实施后,灌溉水源条件得到改善,项目区通过积极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复种指数从145%提高到170%。项目区群众由原来的种植玉米、烤烟等传统作物向价值高的蔬菜、药材经济作物转变。目前,项目区每个自然村都有一个蔬菜交易市场,一到交易日热闹非凡,每天都有几十辆车从玉溪市中心或昆明到每个交易市场进行收购,并将当天收购的新鲜蔬菜进行包装以后销往全国各地,项目区群众得到实惠、销售人员找到经商渠道,蔬菜产业因此也得到蓬勃发展。

(三)群众大幅增收

项目区贫困户收入稳步增加,有效促进了脱贫工作。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5提高到0.90,灌溉保证率由50%提高到75%,农民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一年四季的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农民年人均增收496元(部份农户年收入达17万元左右)。到目前为止,项目区贫困人口375户、1262人在重点县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解决了生产及生活用水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种植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已经全部通过了扶贫部门的考核验收,实现了脱贫致富。

(四)工程良性运行

项目区通过执行合理的水价和管护机制,为工程管理提供了经费保障;用水户协会的建立和工程产权的明晰,搭建了群众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平台;理顺了农田水利设施管养维护机制,落实了管护主体责任,激发了群众管水的内生动力,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管、费能收、坏能修、长运行”的管理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目标。

项目实施后,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节约灌溉用水,增加灌溉面积,有效调节农作物生长供水,合理分配水资源,化解水资源时段不均匀矛盾。改善了农村生活、生态环境,随着农村水系的改善和用水困难的解决,促进了农村改灶、改厨、改厕和改造环境,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促进了生态自然修复,美化了环境,极大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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