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水行政法律法规,借全市执法力量,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来源:怒江州       发布时间:2017-03-23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六库镇老窝河口片区入江口至花桥坝检查站是泸水市水事违法行为的重灾区,是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一直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民众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干预和制止,但部分群众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管,屡禁不止、屡禁屡范,仅凭单方力量,难以根除水事违法行为事件。

3月17日,由泸水市委、市政府,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市“两违”联合巡查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工作组160余人对老窝河口右岸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当天共拆除6户26栋,建筑面积3925.7㎡,占地面积11007.5㎡。3月18日,工作组先后到老窝河口、上江镇百花岭、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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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三个片区,对突出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当天共拆除11026.35㎡,其中,老窝河口片区8户13栋,建筑面积2996.35㎡,占地面积5843.81㎡(含自行拆除3户4栋,建筑面积2219.05㎡);上江片区30栋,建筑面积8030㎡(含临河涉河建筑面积350㎡)。3月19日继续拆除老窝河口片区违法建(构)筑物5户5栋,建筑面积520.06㎡,占地面积966.53㎡。

此次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组织全市执法力量综合整治,有力打击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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