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十三五”规划办对“十三五”专项规划工作有关要求,5月5日下午,楚雄州水务局邀请州“十三五”规划办、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欣源公司等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进行评审,州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国雄同志出席会议,州水务局段红林副局长主持会议,规计科、水资源科、供排水科、水土保持监测站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规计科汇报了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编制情况,专家组按照专项规划评审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专家组认为,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省水利改革发展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水利工作安排部署,并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内容丰富、系统全面,定位准、思路清、目标明、措施实,突出了项目支撑,符合重点专项规划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建设水源工程、防灾减灾工程等七大工程,规划完成水利投资234.94亿元,符合楚雄州实际;专家组一致同意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通过评审,建议根据专家组及参会领导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马国雄局长在充分肯定“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取得的成绩,对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表示感谢的同时,指出,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是指导楚雄州“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确定水利工程布局和建设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规划计划科要突出做实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这个重点,认真吸取专家组意见和要求,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划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马国雄局长要求:一要结合目前“十三五”规划拟建的水利项目大部分处于规划阶段,随着前期工作的不断深入,工程规模、投资、建设时序等都有不同变化,以及目前水利投资结构也发生了一定变化等特点,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规划项目表格修改完善工作;二要按照易操作、易检查评估、易考核等有关要求,以县市为单位,按续建、拟建、储备3个项目类型明确建设项目、投资任务等;三要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将已列入上级规划的项目承接到州规划,要考虑各县市小(二)型水库建设积极性较高,以及脱贫攻坚等有关要求,结合各县市项目列入上级规划情况等,统筹选择一批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投资省、效益好的小(二)型水库项目列入楚雄州“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四要在规划文本校核上下功夫,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规划文本文字、数据、标点符号等校对、复核,确保文本表述简练、准确,确保5月15日前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