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
来源:德宏州       发布时间:2017-06-20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精神,扎实推进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2017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6月19日上午,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州长刘江月主持。州委副书记、州长龚敬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县市分会场进行了县级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县市相关部门在县市分会场听取了会议。乡镇、村委会相关人员在乡镇分会场听取了会议。

龚敬政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建设美丽德宏的重大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迫切需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全力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最大的决心,增强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政治自觉;以最快的速度,推进全州河湖库渠管护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最实的措施,切实加强全州河湖库渠保护治理;以最强的信号,传递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要求,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龚敬政指出,要实现《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要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要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保护格局;要实行联防联控,破解水污染防治难题;要统筹城乡水域,建设水清岸绿美好水环境;要注重系统治理,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要严格执法监管,维护河湖库渠管理秩序;要强化技术支撑,建立科学有效监管体系。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影响水质,关键在人!水环境根源的治理,还是在人的行为上!根在人治在人,治(制)在必行!

龚敬政提出,到2017年底,德宏州将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条渠道都有“河长”负责。要求各级河长要勇担责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建立巡查制度,州级河长每年正常巡查不能少于2次、县级河长不能少于6次、乡级河长不能少于12次,村级河长要做到巡查日常化、经常化;州水利局、州环保局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及配套制度,在8月底前要出台行动计划,11月底前要出台全部配套制度。各县市要在6月30日前出台县级工作方案,各乡镇要在7月20日前出台乡级工作方案;州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今年把河长制在全州完整的建立起来。

刘江月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上来,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好河湖库渠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强化宣传,全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库渠、珍惜河湖库渠、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形成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合力,确保2017年年底前与全省同步全面推行河长制。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兵、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板岩过、州政协副主席刀晓瑞出席会议。州环保局、州住建局等40余家州有关部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撰稿人: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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