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平县苦竹林坝后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电〔2014〕6号、《小型水电站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2017年6月22日,由红河州水利局组织对金平县对苦竹林水库坝后电站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委员会及专家成员,对金平县苦竹林水库坝后电站工程进行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汇报的方式进行,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解,验收委员会根据《小型水电站验收规程》研究讨论形成了金平县苦竹林水库坝后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合格并交由项目业主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