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7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5人,于2017年6月23日-24日对文山州富宁县清华洞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座谈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与文山州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工程概况
清华洞水库1992-2006年完成一期工程,2007年-2010年12月完成第二期整体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总库容为9965万m3,正常蓄水位为847.92 m,水库位于富宁县新华镇那平村委员会安恩村,是一座封堵暗河水利工程,距离县城 8公里。属于珠江流域江西水系,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供水、发电。
水库枢纽工程由堵体、输水隧洞、闸门等组成。坝型为瓶塞式混凝土堵洞,堵洞高 821.5m、长12 m、宽 8m,水库为三等工程。
二、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一)水库管理体制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清华洞水库管理局于2013年成立,为富宁县水务局所属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富编办发〔2013〕71号),核定财政供养事业编制 2人,合同聘用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3名。
2、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基本能满足水库正常开支。2016年职工人均收入5.5万元左右,处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
(二)水库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清华洞水库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基本履行了相关职责,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三)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注册登记
2010年09月,完成初次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2015年11月,通过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经水利部大坝中心复核,水库注册登记号为:53262130012-A4 。
2、安全情况
目前,清华洞水库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四)水库日常管理情况
1、清华洞水库管理所按照《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规定,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有记录。
2、操作运行
清华洞水库管理局制定了各类操作运行规程,并明示上墙,有记录。
三、督查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根据督查要求,对清华洞水库建议如下:
(一)全面落实管养分离和建立合理分配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45号)规定,清华洞水库应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实行竞聘上岗,建立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和完善档案管理
清华洞水库应保障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齐全;应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水库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强化痕迹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并获得档案管理部门的达标认可。
(三)尽快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二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271号)要求,清华洞水库应尽快开展安全鉴定工作,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更新改造和除险加固。
(四)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及物资配备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规定,清华洞水库应制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按规定定额配备防汛物料,(备用电源,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以满足防汛抢险需要。
(五)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二条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清华洞水库应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加强危险区警示标牌、标志设置。
(六)进一步完善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 250号)、《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5.4规定,清华洞水库工程应完善管理实施细则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应按规定路线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完善汛前、汛后检查总结报告;记录应规范并有初步分析处理意见。
(七)进一步完善报讯及洪水预报
根据《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2.1规定,清华洞水库应确保自动预报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行,遵守调度原则,理清调度权限,提高水库调度管理工作;提高水库洪水调度管理工作并完善洪水调度考评、年终总结。
(八)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清华洞水库应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及更新改造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九)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要求,清华洞水库地方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必须落实到位;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费用收取
清华洞水库应有水费计收办法、细则;有用水、用电协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收入计划;按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率达到95%以上。
四、要求
督查组对清华洞水库发现的问题,文山州水务局应高度重视,督促富宁县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局,我局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文山州水利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