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运行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17-07-11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7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6人,于2017年6月13日-14日对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座谈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与昭通市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工程概况

永丰水库于1956年11月1日动工,1957年2月1日竣工,2007年除险加固,2010年5月竣工验收。总库容为1161万m3,正常蓄水位为1918.8m,水库位于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新民村,距离县城10公里。属于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闸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13.5m、坝顶长163m、坝顶宽5m,水库为三等工程。

二、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一)水库管理体制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昭阳区永丰水库管理站于2005年成立,为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根据《昭阳区水务局水管站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昭阳区〔2005〕1号)的批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2名。

2、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永丰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基本能满足水库正常开支。2016年职工人均收入5万元左右,处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

(二)水库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永丰水库管理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基本履行了相关职责,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三)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注册登记

2010年11月,完成初次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2015年11月,通过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经水利部大坝中心复核,水库注册登记号为:53060030003-A4。

2、安全情况

目前,永丰水库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四)水库日常管理情况

1、永丰水库管理站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规定,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有记录。

2、操作运行

永丰水库管理站制定了各类操作运行规程,并明示上墙,有记录。

三、督查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并实行管养分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规定,永丰水库应按批准文件的要求设立岗位、配备岗位职数,并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做到持证上岗,合理安排职工培训计划。

(二)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档案管理

永丰水库应保障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齐全;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水库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利用等工作,强化痕迹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并获得档案管理部门达标认可。

(三)尽快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要求,永丰水库应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工作,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更新改造和除险加固。

(四)必须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永丰水库应落实政府行政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管单位三级责任制,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五)进一步规范防汛组织、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水建管〔2007〕164号)规定,永丰水库应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培训;及时修正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报政府批准后施行。

(六)进一步完善物料管理,定额配备防汛物资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规定,永丰水库应按定额储备防汛物料(备用电源,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以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并健全、规范防汛物料管理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水行政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等规定,永丰水库应全面落实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等工作,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应无违规侵占、搭建简易棚等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行为。

(八)进一步完善水库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永丰水库应及时完善水库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进一步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2.4和《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3.2规定,永丰水库应按规定的路线、频次和内容等要求正常开展日常巡视检查,有汛前、汛后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有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开展工程观测,及时进行资料分析,按时整编刊印。

(十)进一步加强工程养护及机电设备维护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3.3.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10-98)、《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

240-1999)3.1 3.2规定,永丰水库应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养护,规范记录,明示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十一)进一步完善报讯及洪水预报

根据《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2.1规定,永丰水库应实现自动测报,实施自动预报调度,提高水库调度管理工作。

(十二)进一步完善调度规程、防洪、兴利调度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规定,永丰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制定调度方案、规程、制度;有防洪年度总结;编制年度兴利调度运用计划。

(十三)进一步规范操作运行管理

根据《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L722)规定,永丰水库应规范闸室操作规程及调度指令运行,规范操作运行记录。

(十四)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永丰水库应有现代化管理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十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要求,永丰水库应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十六)尽快落实费用收取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规定,永丰水库应尽快制定用水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办法、年度收入计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要求

督查组对永丰水库发现的问题,昭通市水利局应高度重视,督促昭阳区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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