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水务局深入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怒江州       发布时间:2017-09-21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泸水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和精神,泸水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于9月15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准”,“一个严禁”:必须随时保持清醒头脑,不被金钱所迷惑;必须时刻警示自己,他人送钱送物并非天上掉馅饼;必须站稳立场,不被“糖衣炮弹”击倒。与此同时,面对自己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相关单位、个人,要求开“绿灯”走“后门”办事而送红包礼金,不准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不准为了自己升迁,或某种利益向上一级领导和相关人员以给烟钱、茶水费、小孩压岁钱等方式赠送红包礼金。管理教育好自己每个家庭成员,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他们收受别人转交的红包礼金,或直接收受隐瞒。

会上,李明昌局长要求: 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服务对象,主管范围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及私企业主等所送红包礼金,同时,自己违规给上级领导,或与利益相关部门人员赠送红包礼金,一经发现一查到底,情况属实将被“斩手”。

会上,李局长强调,每个党员干部保持为官清廉,两袖清风,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按政策办事。当服务对象以感谢名义给红包,当场拒绝,并严厉批评教育。绝不允许见钱眼红,伸手“笑纳”。如果,别人利用隐蔽方式将红包放入自己公文包或其他地方,自己却不知情,发现后立即上交“充公”。每个党员干部要以“四风”案例为镜,深刻反思,不要心存侥幸,牢牢记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箴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百两百不算多,但足以让人走上不归路。

这是继7月份我局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自检自查、签订承诺书(副主任科员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后的又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岗位风险较高的股室以及党员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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