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7〕21号)精神及州委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9月21日上午,在州委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德宏州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协调会议,州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侯永晓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水利局副局长胡成斌、18名州级河长联系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水利局副局长胡成斌介绍了全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7〕21号)和《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文件精神。
州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侯永晓对此次督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职责分工,勇于担当、狠抓落实,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协同奋进,凝聚合力;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撰稿人:廖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