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21 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正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德云等同志组成的督查组深入隆阳区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督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艳梅、副主任黄芳、隆阳区副区长冯江红、区水务局局长(区河长办主任)宋安昌等同志陪同调研。
督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红花河、西大沟、城北防洪河、东河板桥段、北庙水库和东河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了青华街道办事处、板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肯定了隆阳区前一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成效,指出隆阳区河长制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扎实有力,进展迅速,有创新、有突破。希望隆阳区继续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为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做好示范带头作用,石玉昌指出,北庙水库和东河是保山的“母亲湖”和“母亲河”,保山坝的灵气要彰显在北庙水库和东河的综合整治后取得的成果上面,因此全面推行河长制任重道远。
针对隆阳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石玉昌强调,必须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目标,不能好高骛远制定一些不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核心是推进、关键是落实、目的是水清;二是全面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任重道远,需整合力量、举全区之力,一步一回头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递进实施;三是河长制工作的选差检查要经常化、常态化;四是截污排污防污治污工作时刻不能松懈,特别处理好工矿企业的截污排污防污工作,不能失根而治,防治再造污染;五是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