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下,按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云水明发〔2017〕10号)要求,德宏州及时进行安排布置,编制完成了《德宏州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以德水明发〔2017〕10号文印发到各县市。同时省、州、县水行政部门,开展了对在建、已建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并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水利工程督查检查,按相关要求完成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德宏州继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于2017年9月19日至22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安监科,组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对5县市在建、已建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督查检查,在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19个,并要求限时整改,达到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目的。(撰稿人: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