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水利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17-10-13 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引,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防灾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初步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其间,我市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相继成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试点、抚仙湖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云南省试点,全国(南方)农业高效节水试点等,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也为“十三五”水利发展与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过去的五年,是水利投资持续增长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下,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投资支持,拓展投资渠道,水利投资持续增长。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8月期间,全市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22.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投入30.7亿元;市级投入10.86亿元;县区投入7.36亿元;自筹、贷款及社会资金达到73.11亿元,为推动水利建设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活力。

过去的五年,是供水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根据《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及《玉溪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的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有:易门芦柴冲、华宁糯节河、峨山玉河、尼去本、江川白河、新平费拉莫、依施河、黄草坝除险加固、通海元山、红塔区龙母箐、清水河引水、元江西拉河东干渠、章巴东沟防渗等共13件项目,共完成总投资53955万元;新增库容2145.7m3,新增年供水量3125.95万m3,新增灌溉面积42362亩,改善灌溉面积1900亩。规划建设的鲁布、苗茂、矣则河等3件中型水库已开工建设,洋发城水库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新开工建设的12座小(一)型水库目前进展顺利;至2017年6月,全市累计建成水库工程589座,其中:中型水库15座,小(一)型水库98座,小(二)型水库476座,总库容73581.22万m3;水利设施年供水能力达13.5亿m3。建成塘坝2067座,窖池286654个,水闸467座,泵站1606座。耕地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122.48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56,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提高到0.74,超过规划目标。

过去的五年,是农村水利建设改革发展取得新成就最丰收的五年。一是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民心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以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契机,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效益。全市共投入资金19892.91万元,新建、改造农村人饮工程1266件,累计解决、改善了57.2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在病险水库坝塘除险加固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完成了2座中型水库、42件小(一)型水库、297件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除险水库总库容2.09亿m3,保护下游人口81.58万人,保护耕地48.81万亩,恢复和新增农田灌溉面积28.53万亩。在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为有效解决小坝塘的病险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400座病险小坝塘的除险加固任务,共需建设资金10.8亿元。至2017年9月底,2017年第一期400座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面展开实施,市级已下达补助资金20000万元,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现已完成投资9720万元。三是在山区“五小水利”建设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38454万元,共建成“五小”水利工程122802件,为有效解决山区、半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组织实施了8个县区、6个批次、22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项目批复总投资5232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76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7600万元,市财政补助2175万元,县财政3342万元,群众自筹1608.4万元。截止2017年9月底,已完工项目19个,其余3个正在建设之中。工程完工后,项目将实现灌溉效益33.43万亩,其中增加灌溉面积11.4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1.94万亩,受益人口28.28万人。五是在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实施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紧紧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以“三湖”流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建设,全市共实施了21件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发展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面积12.8万亩,完成投资34137.9万元。通过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构建节水减排制度、节水设施和管理体系,实施精准用水、精准施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高效率的农业高效节水减排经济体系,有助于从源头上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促进高原湖泊和重要水源地水质保护、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六是在农村水利改革方面。首先,完成澄江县高西社区作为中国南方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试点工作,形成了系统的“澄江经验”,为云南高原湖泊、重要江河流域和全国南方节水减排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实践经验和体制机制;其次,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文件的出台,确保了试点经验推广顺利进行;第三,紧紧围绕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山区“小水网”等项目为重点和突破口,严格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经验推广,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共实施28件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57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1.21万亩,完成投资54627.4万元。所有项目都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实施,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七是在水价改革方面。首先,对面上工程,继续抓好资产评估、成本核算等前期准备工作。全市109件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完成资产清查51件,资产划分50件,资产价值重估50件;9个中型灌区,完成资产清查5个,资产划分5个,资产价值重估2个。其次,以中央、省安排的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等项目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展开。2016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28件重点工程的水价改革,有的已经取得阶段性成绩。八是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继续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玉溪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止今年8月底,共完成310900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其中,中小河流及堤防91件,小型水闸123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06595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014件,小型水电站77件。改革后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清晰,管护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到位,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达到改革目的。与此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村级水利协管员。2016年,市委、市政府站在维护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决定在全市695个行政村各设一名水利协管员,市级财政每年出资166.8万元,人均每月200元,作为水利协管员的薪酬补助。从而,使农村水利管理工作延伸至基层,为解决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重建轻管问题创造了条件。

过去的五年,是战胜洪涝灾害频发,取得抗旱防洪减灾效益最好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旱灾、洪灾频发,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不辱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组织抗灾救灾。在抗旱救灾方面,2013-2017年9月,全市累计农作物受旱389.14万亩,其中:成灾160.24万亩,绝收28.67万亩。因旱造成77.52万人、21.4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因旱总损失11.29亿元。累计投入抗旱人数111.64万人次,投入机电井207眼、泵站1810处、机动抗旱设备6.48万台套次,出动运水车辆3.88万辆次。累计投入抗旱资金34520.9万元,其中:中央7050万元,省级1568万元,市县级12751.6万元,群众自筹13151.3万元。抗旱用电1932.7万度、用油3543.3吨,累计抗旱浇灌面积119.23万亩,临时解决77.52万人、21.4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抗旱挽回经济总损失14.43亿元。在抗洪救灾方面,2013年至2017年9月20日,全市9县区累计140.88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1312间,紧急转移1200人,死亡11人,死亡大牲畜93头。86.74万亩农作物受灾,公路中断1366条次,损坏小型水库坝塘5座。全市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2.8521亿元,其中水利损失1.351亿元。全市先后投入抢险人数70.764万人次,投入抢险资金1376.7万元,减灾经济效益达37857万元。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库塘蓄水实现恢复性增长的五年。2009年发生的严重旱灾持续到2013年,因抗旱用水使全市库塘蓄水降至历史最低。2013年末,全市库塘蓄水量4.538亿立方米,未完成省市蓄水目标任务,主要原因是前几年持续干旱导致库塘蓄水税减,短期内难于恢复到正常蓄水量。2014年末全市库塘蓄水量5.31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市蓄水目标任务。2015年末全市库塘蓄水量5.347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市蓄水目标任务。2016年末年全市库塘蓄水量5.818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市蓄水目标任务。2017年9月20日全市库塘蓄水量5.232亿立方米,已提前完成省市蓄水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是开展以主要江河治理和减灾非工程建设成效最显著的五年。在主要干支流建设方面,2013年以来我市实施主要干支流治理项目4件,完成投资36985万元,治理河长30.5km,堤防长42.22km。防洪保护人口11.86万人,防洪保护耕地3.1万亩。在中小河流建设方面,2013年以来我市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1件,完成投资23536.67万元,治理河长88.47km,堤防长151.17km。防洪保护人口12.44万人,防洪保护耕地8.33万亩。在山洪沟建设方面,2013年以来我市实施山洪沟治理项目1件,完成投资1175万元,治理河长3.39km,堤防长6.56km。防洪保护人口0.7万人,防洪保护耕地0.51万亩。在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方面,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共建成自动雨量、水位站252个,群测群防点1252个(简易雨量站1373个、简易水位站74个),图像(视频)监测站32个,预警广播576个,实现对全市江河、重点水库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监测全覆盖。市级卫星知信网关已开始工作,基本实现危险区雨水情监测全覆盖,雨水情信息水利、气象、水文、国土部门全共享,极大地提升我市水雨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系统经过调试,现已全面投入运行,监测数据能及时收集,预警信息能及时有效发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投入试运行以来,各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均发布过预警,累计发布过预警1756次,发布预警短信115337条次,启动预警广播站14次,安全转移3050人,避免人员伤亡917人。在防汛骨干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方面,目前,局新办公楼机房搬迁已完成,各类网络已通畅,其中包含山洪灾害外网及办公外网一条,视频会议专网一条,电子政务网一条。共划分为3个网段:10.53.35.0/24(办公外网及电子政务网网段)192.168.14.0/24(山洪外网网段)10.53.14.0/24(视频会议专线),其中新增设华为S5700-52C-SI楼层交换机4台(2-5楼)分别对应各办公室每个网络插口,S5700S-28P两台,5楼会议室及6楼会议室各一台,乐光A297无线AP两台,5楼会议室及6楼会议室各一台。5楼、6楼视频会议系统均可以达到国家、省、市、县四级连接。现今各网络均已正常使用。

过去的五年,是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水生态建设取得新业绩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强化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积极推进水生态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水资源节约保护得到加强。建立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把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积极开展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2016年省政府对玉溪市考核为优秀, 2017年考核自评为优秀。严格规划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编制《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玉溪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综合和专项规划及《两湖三库(抚仙湖、星云湖、东风水库、飞井水库和红旗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先后实施了清水河引水入飞井水库供中心城区应急供水工程,通海玉蒙铁路柿花树隧道提水供县城生活用水应急供水工程,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合理确定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用水总量和空间分配。严格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2013年以来,全市共审批36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建立取水许可台账1238户,共征收水资源费6338万元。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定了《玉溪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查处地下水违规采用;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推进。2014年,我市被水利部列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编制了《玉溪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期重点示范项目8项,总投资匡算25.73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8项,完成投资19.49亿元。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依法保护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投入防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全市全社会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66km2(统计至2017年8月)。

过去的五年,是水利脱贫攻坚措施落实最扎实,贫困地区老百姓获得实效最多的五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扶贫开发的基础和关键,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水利脱贫攻坚工作。2015-2016年,全市累计完成水利投资50.37亿元,建设了一大批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和水环境整治工程。其中:新修和维护小型水利工程3.7万件,完成干支渠防渗432km,田间渠道620km,新增蓄水能力1601万m3,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9.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819.6万m3,新增、改善供水人口39.5万人。在50.37亿元水利投资中有32.7亿元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仅2016年水利部门直接投入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就达到1.45亿元,解决、改善6.5万人的饮水问题,新增、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3万亩。2017年以来,我局继续把保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水作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做好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5.1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民生水利工程,其中直接安排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委会的项目总投资达21393.79万元,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生活生产用水问题,提高了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

过去的五年,是水利前期工作得到大力推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在水利前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首先,完成了《玉溪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玉溪市小康水利建设规划》以及《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玉溪市水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玉溪市水网规划(2015-2030)》、《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为水利发展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目标与任务提供了基本保障。其次,为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夯实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现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市级投入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加快45件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步伐,其中:水源工程25件(中型水库4件、小㈠型水库21件),引调水及连通工程8件,江河治理工程2件,其它项目10件,工程计划总投资46.56亿元。目前,已按前期要求完成的项目21件(其中: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的项目16件、已完成规划的项目5件);可研(规划)阶段的项目18件(其中:已批复可研(规划)项目4件、已评审可研(规划)项目8件、正在编制可研(规划)报告项目6件;暂停推进的项目4件;未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2件。

 

过去的五年,是开创河长制工作新局面的五年。在中央、省启动河长制工作之前,玉溪市从2013年开始在中心城区及三湖流域42条河流探索推行市、县区河长制管理体系试点,制定河流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考核办法,通过抓组织领导、宣传整治、工程治理、管理机制、督促检查等工作,将河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探索实行四年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忠于职守,河流管护力度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得到加强,涉河管理总体可控,水质保护、河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管河、护河、治河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全市深入推行河长制提供宝贵经验。今年以来,玉溪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与省级同步启动河长制工作,以“四个到位”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有效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到位。2017年5月1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电视电话动员会,县、乡、村河长制工作全面式启动。5月2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市境内的红河、珠江两大流域和抚仙湖等三湖流域5大片区的77个重要河湖库渠设置了35位市级河长,以湖泊保护为重点,在抚仙湖等“三湖”流域设置了19名市级河长。市级河长分布2区7县,包含“三湖”、全部中型水库和重要的水源工程、河道、渠道。至8月29日,全市9县区及74个乡镇街道的县、乡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完成了河湖库渠名录收集整编。市财政追加预算1500万元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已下达河长办、九县区用于推进市级河长制工作和解决市级河长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组织体系和责任到位。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水利、环保的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市编办已将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3名河长办编制下达市水利局,河长办机构和人员得到落实,刻制了公章,组织体系已基本健全。全市在2735个项目上设置2320名河长,其中,省级河长项目5个,省级河长5名,市、县区级河长项目463个,市、县级河长289名,乡镇级河长项目1939个,乡镇级河长785名,村级河长项目2735个,村级河长1241名,个别县将河长制工作延伸到村民小组。统一了河长制公示牌模板,全市共制作750块河长牌。省级河长设置在红河、南盘江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两江三湖上,市级河长分布2区7县,包含“三湖”、全部中型水库和重要水源工程、河道和渠道,县、乡、村三级河长遍布全市大小河湖库渠。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对入湖河道、湖体水质及生态环境等保护治理工作,将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项目上,实现全市全覆盖。省、市、县河长已开展巡河515次,乡镇河长已巡河2355次,村级河长巡河已经日常化。已全面构建起省级河长挂率、市级河长引领,县、乡、村各级河长齐抓共管的河长制责任体系,确保河长制无缝隙对接、无盲点推进。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市级行动计划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近期出台。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实时报送河长制工作信息。按时间节点有计划有序开展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的制定工作,确保11月底前全部落实和河长制工作通过验收。四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了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任副总督察的河长制责任和监督体系。在水利部和省级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玉溪市按照各项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层层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开展河长制推进工作督导检查,确保了各级方案、体系按时出台和建立,完成水质本底数据的第一次监测,同时对各级河长上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河长积极主动履职巡河,严格按照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以抚仙湖河长身份到玉溪巡河、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各司其职,依法履行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四个到位”确保了玉溪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实质性落地。

过去的五年,是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以贯彻水法规为核心的水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逐渐增强,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托澄江县农业节水试点等项目,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套的水价形成机制正在探索建立;此外,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正在建设,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在管理制度方面,为加强对入湖河流的管理,2013年,玉溪市率先制定了《玉溪市三湖等主要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由市级领导出任“三湖”及东风水库、飞井海水库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的河长,全面启动入湖河道综合整治行动。同时,全市实施一大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使其管护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在水行政执法制度方面,不断加大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水许可和供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近年来市、县(区)两级水事违法案件处理率和水事纠纷处理率逐步提高。在水政监察方面,严格执法,认真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事纠纷调解工作,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出台《水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开展行政许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河湖专项、水土保持等执法检查活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行政审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五年。强化对政务服务管理大厅市水利局窗口工作的指导;拟定《玉溪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回头看”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各阶段性工作;进一步做好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目录;承接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清理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录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协助开展市水利局信息化建设和玉溪市信息资源库建设;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水利“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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