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工作中注重抓好“五个到位”,加快河长制各项措施的落实。
1.思想认识到位。玉溪市河长制工作在全省相对来看起步早,推进快,5月10日,张德华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动员会,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5月2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玉办通[2017]1号)。
2.基础工作到位。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市河长办多次组织各县区河长办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各县区人员素质和水平。二是做好河湖库渠名录编制工作。与省水利设计院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由省级专家分片对各县区进行技术指导,按时按质完成了玉溪市河湖库渠名录编制工作。三是加强对县区前期工作指导。全市9县区和74个乡镇(街道)工作方案于8月29日前全部出台,完成了村级河长的设置工作。四是开展河湖库渠基础数据调查收集。对抚仙湖103条入湖河道进行摸排,建立河道台账;同时,开展抚仙湖、飞井水库、金水河、九溪河4个项目的“一河一策”编制试点工作。五是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完成了市级河长制行动计划,河长制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六项制度及征求部门意见,将于11月底全面完成建章立制工作。
3.机构及经费保障到位。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水利、环保的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强化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与统筹。二是落实工作机构及人员。市编办于8月和9月下文给市水利局增加一名副局长领导职数和3个事业编制,专门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明年再增加2个)。已刻制了“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玉溪市河长制办公室”两枚印章。三是注重部门联动与信息报送。四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市级财政每年预算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重点保障河长制工作开展。市级财政2017年追加下达了河长制经费1500万元,已分解下达到市河长办与9县区。
4.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实行河长分级负责制。建立了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任副总督察的市级河长制责任和监督体系。明确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河长办工作职责和各级河长职责。二是落实河长“责任田”。对玉溪市境内77个重要河湖库渠设置了35位由厅级领导任河长的市级河长。全市9县区、74个乡镇街道共设置2320名河长,其中,省级河长5名,市、县级河长289名,乡镇级河长785名,村级河长1241名。统一了河长牌模板,全市共制作750块河长牌。省、市、县河长已开展巡河515次,乡镇河长已巡河2355次,村级河长巡河已经日常化。今年,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均安排了管护经费,各县区已编制管护方案,把河道当作街道管理,切实管好、护好河道。
5.谋划考核监管到位。一是建立监督体系。建立了市、县二级督察体系。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监督。通过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库渠岸边显著位置统一竖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制定水质本底监测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于今年8月、11月进行两次本底数据监测,8月的监测工作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