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l绿春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把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科学制定规划,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河长制》契机编制了《绿春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办法》,对县境内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环境功能界定区分。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成立了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排查,发现污染源及时排除,有效遏制了影响水源水质的工业污染源、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的发生。
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环保、建设、水利、卫生、林业等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加大项目开发管理力度,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了环境污染。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多方位监控。制定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对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时时有人监控,防止水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