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挥市级督察体系作用市政协主席对思茅区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督导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12-01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11月1日,普洱市政协主席白文彬、市政协副主席杨林率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有关人员组成督察督导组,到思茅区督察督导河长制工作,思茅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奇,区政协主席雷勇及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督察督导。

当日上午,督察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梅子湖水库、洗马湖水库、箐门口水库,认真查看有关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各水库的管理运行和思茅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在箐门口水库管理所召开座谈会议。

会上,督察督导组对思茅区河长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督察督导组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一项事关普洱发展和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内在要求和有效举措。

督察督导组就思茅区抓好河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督察督导组认为要尽快落实各级机构编制,加快出台六个配套制度、四个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加快完成区级、乡(镇)级、村级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加强巡河,认真填写巡河记录表,并将巡河情况及时报到市河长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对于下一步工作,督察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二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要求,尽快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明确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要整合资源、团结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四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强化河长制办公室人财物支撑,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五要发扬普洱“创文”精神,借鉴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动员、抓好信息报送,为开展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督察督导组要求区政协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切实为河长制推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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