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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相关处室(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为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2016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就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司发〔2017〕12 号)精神,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视不够,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省水利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就省水利厅如何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了全面具体规定。
(一)深刻认识重要性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刻认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要求省水利厅各处室(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着力推进省水利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着力提高省水利厅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水利改革和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省水利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法用法首先是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其次,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再次,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还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建立健全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渠道和平台、国家工作人员用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五)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纳入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以及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机关(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还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实施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