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16日,由州国土局李俊明副局长带队的大理州督查组到云龙县督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在云龙县副县长黄顺、县水务局、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陪同下,州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沘江、诺邓河、关坪河、团结乡、宝丰乡等地察看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实施机制、分解落实责任制、河长履职、河长公示牌规范性等情况。
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云龙县副县长黄顺关于云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云龙县落实“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云龙县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按照全覆盖推进、全流域治理的思路,高位推动、措施得力。要求云龙县在落实“河长制”工作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责任细分,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云龙县水务局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