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健全“六个机制”全面推进“河长制”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06-08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建立县级河长联席会议和县级协调会办工作机制,高位统筹推进“河长制”,适时研究会办,及时解决涉河(渠)湖库管理保护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河长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县级河长日常巡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1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一线督促落实;三是完善水质水量网络监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县域22条主要河道断面的水质水量监测网络,按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监测成果;四是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根据水质监测成果,对出入境水质恶化河道追根溯源,倒查追责;五是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智慧昆明建设,建立全县河(渠)湖库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水域环境动态监测,实现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六是建立河长制工作激励问责机制,将河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对工作不力、不作为、失职失责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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