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上午,文山州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文山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文山州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文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在家的领导出席了主会场会议。会议设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会场,全州参会人员共2668人。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是保护文山州生态环境促进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水问题解决由单一施策迈向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是文山州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求文山州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对云南发展新定位的要求上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落实责任,扎实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文山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确保文山州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要把握好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敢于担当,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交出让党中央满意、文山州各族人民满意的答卷。
会议要求,要建立体系、压实责任,迅速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构,抓紧明确本行政区的总河长和河长,建立各地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长制体系,从组织机构上落实好要求。要细化方案、推动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好河湖分级分类管理名录的基础上,细化方案,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的河长工作手册,理清各河湖库渠的目标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划清红线,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问题。要建立制度、统筹推进,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要依法管护,长效治理,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建立领导包片负责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抓紧制定考核办法,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此次会议深刻分析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文山州实际,对如何推进文山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文山州上下要认认真真地学习,认认真真地领会,认认真真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快字当头,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的出台,在8月底前完成乡(镇)方案的出台。要将抓好河长制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相关工作做细,确保工作真正取得成效。要将工作做实,逐一明确河长制涉及各项指标完成的时间节点、保障措施与责任清单,确保工作面上有人落实,点上责任细化可追究。要力戒工作虎头蛇尾,以各项指标的长期严格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常抓不懈。要严格落实相关河长巡查制度,文山州级河长巡查河湖库渠每年不得少于2次,县(市)级河长巡查每年不得少于4次,乡级河长巡查每年不得少于12次,村级河长的巡查要保持经常化。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改革的工作要求,把这项重要改革工作抓出成效。要高度重视机制创新,突破原有水生态保护管理部门分割的现状,探索兼容、高效的新管理模式。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明确负责机构,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合力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