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晏副省长履职怒江河长开展巡查调研工作
来源:保山市       发布时间:2017-06-29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秘书长刘慧晏以怒江“河长”的身份,履行“河长”职责,到保山对怒江保护治理进行巡查调研工作。刘慧晏一行先后深入隆阳区怒江东风桥、怒江道街坝水文站,详细了解并实地查看了怒江水文、水质监测情况,与流域沿线云南境内的六个州市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刘慧晏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各州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怒江河长制推行工作,推动怒江水生态保护治理工作。

刘慧晏要求,怒江管理保护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怒江管理保护。二是要认真普查,科学规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以多规合一规划推进怒江管理保护工作。三是要搞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政策保障体系,坚持属地原则,全面推行河长制。四是要层层压实河长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五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查清点源污染、面源污染等存量问题,把握增量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六是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要求。七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治理理念,宣传典型的生态保护治理,曝光负面案例,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怒江保护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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