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兴庄,副主任胡成斌、赵新在德宏州水利局组织德宏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会上,州水利局河长办主任段明海就我州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情况、督导检查抓落实情况、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情况、河长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河长制办公机构设置情况、河长制主要任务研究安排情况、重要河湖库渠河长公示牌建设情况、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及报送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向州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做了全面汇报。
截止8月31日,全州5个县市和56个乡镇(街道、农场)都已出台了工作方案,按已出台工作方案中明确河长名单统计,目前全州已设置各级河长2357个,其中:州级河长18个,县市级河长292个,乡镇级河长844个,村级河长1203个;全州各级河长大部分根据《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了巡河检查工作,其中:州级河长巡河16次,县级河长巡河12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57次,村级河长巡河315次;根据《德宏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州级财政解决2017年州级河长制工作保障经费71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各县市政府已研究落实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保障经费共1055万元,并明确了今后开展河长制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我州各级河长办正在编写《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河长巡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部门联合执法制度》等11项相关配套制度,预计10月底前编写完成,并印发实施;德宏州河长办结合民族特色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了州级河流水库河长公示牌建设,共26块;已完成全州河湖库渠分级分类名录编制工作,《德宏州河湖库渠分级分类名录》(送审稿)已上报省水利厅河长办审核。其中:全州径流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有70条,50Km2以下的河流有29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72座,小(二)型以下水库78座,无天然湖泊;渠道220条。李兴庄对德宏州河长制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果表示了肯定,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步入第二阶段,各级河长办要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工作积极性,一是要紧盯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省、州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特别是县、乡两级的河长制工作;二是上级河长办要加强对下级河长办的指导、检查、督促;三是在下一步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行动计划时突出本州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四是利用省、州、县各级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让群众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社会氛围。胡成斌、赵新强调河长制工作要加大推进力度,一是根据州编委对县级河长办机构的批复要尽快落实县级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必须多部门分工,整合;三是水域岸线确权工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先定制度,再分责任,最后划线;四是要向省内外学习优秀的做法和经验。(撰稿人: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