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来源:昆明市       发布时间:2017-09-20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东川区深刻认识河长制工作对走向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决贯彻执行“水十条”,严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找准着力点,多措并举,着力补齐补强水利短板,努力实现东川区兴水、治水、管水、用水新跨越。

一是加强领导。确定区级河湖库渠名录,编制《区级河长巡河手册》及《东川区水系图》,制作河长公示牌12块,计划于9月20日按要求安装到位。初步拟定了东川区级河长名录、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名录,待审核印发。组织领导机构初步拟定并上报区委、政府,待批复,东川区水务局已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河长制工作。

二是出台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东川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东办通〔2017〕77号),进一步细化实施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 6个镇(街道)已全部印发乡镇级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乌龙镇、拖布卡镇、因民镇、阿旺镇已编制完成村级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铜都街道、汤丹镇村级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

三是抓好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任务和要求、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外地省市探索实践的经验和成效等,为河长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初步完成《东川区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东川区级河长协调会办制度》(试行)、《东川区级河长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东川区深化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关于东川区落实深化河长制工作的督察方案》等5个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召开专题会议。河长办已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水利部、省、市河长制文件精神,梳理难点热点,研究措施方案。安排部署对东川区域范围内的河湖库渠进行基础资料普查工作,对相关水域的工业、畜禽、水产养殖排污以及淤积、阻水构筑物的普查登记,旨在通过规范整理、造册建档等基础工作,拟制定“一河一图一表一策”,为东川河长制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上级高度重视。市级、区级河长已对东川开展巡河行动,市级河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率队对小江进行了河道巡查;市政协副主席胡炜彤率队对东川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宝贵意见。

下一步,东川区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全力打赢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库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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