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8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率省委政法委、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到泸沽湖就履行河长职责进行专题调研。张太原深入到蒗放湖滨生态带、尼塞村、里格村、竹地污水处理厂,详细察看水质和水污染情况,实地了解景区保护发展总体规划、湖滨生态带建设、环湖截污工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示范项目建设情况。他强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泸沽湖的“净化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加快截污纳管进度,完善环湖收集处理体系,解决好污水直排问题。要建立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湖中垃圾及时打捞清理。
张太原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泸沽湖在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中水质最优,保护好这一湖清水,确保水质持续稳定在I类标准,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必须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任的态度,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下更大决心、以更高的标准、采取更严的措施,全力做好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
张太原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要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泸沽湖景区,实现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发展。要坚持严字当头,划定生态红线,大力推进“两违”建筑综合整治,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和旅游开发规模,重点整治未批先建的旅游开发项目,坚持环保“一票否决权”,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坚决停业整顿,切实解决旅游发展过快带来的环境压力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重点解决好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污水和垃圾对水体影响等问题。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湖滨生态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入湖河道生态建设和面山生态环境改善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保护水平。要坚持依法治湖,加大宣传教育和环保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泸沽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着力提高全民爱湖护湖意识。要按照全覆盖原则,抓紧明确各级河长,确保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严格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确保实施河长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与四川方面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滇川泸沽湖保护管理公约》,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实现对泸沽湖共同治理、共同保护。
张太原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深入推进泸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泸沽湖长治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