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陈舜调研伊洛瓦底江(云南段)流域治理保护工作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11-30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0日至23日,副省长陈舜以伊洛瓦底江(云南段)河长身份先后深入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明光镇和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调研伊洛瓦底江(云南段)上游支流界头小江、明光河及干流独龙江的河长制落实、河流保护治理等工作情况。陈舜要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推进河长制的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伊洛瓦底江(云南段)的保护和治理任务。

在听取了省外办和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陈舜对3个州(市)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有关州(市)和部门高度重视上游部分支流依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河道非法采砂、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

陈舜强调,伊洛瓦底江属跨国境河流,是连接中缅两国的重要纽带,做好流域管理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一是认识要到位,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生产与保护、生活与保护的关系,在分段负责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治理;二是要求要明确,责任要下沉,在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向群众公示禁止行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做好预防和保护工作;三是措施要具体,河流治理要有具体的时间、办法、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务实推进。涉及界河治理保护工作要按照中缅两国有关协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管护。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