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副省长、红河(云南段)省级河长高峰赴红河州巡查调研红河干流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先后深入红河干流冷墩段、马堵山水电站库区,详细察看了河流水质、网箱养鱼、电站库区保护及防汛等工作情况,听取了红河州关于红河干流保护与管理有关情况。
高峰同志强调,红河干流是红河州的重要生态资源,要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强化流经周边县市的联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河长制,加大干流两岸综合整治力度,打造精品水生态环境,发挥红河的水生态优势,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发展周边经济和保护环境,让红河干流水质更优良、环境更优美、经济更发展、人民更幸福。同时,要落实好防汛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6月30日,高峰同志在昆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红河(云南段)治理保护工作,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和红河(云南段)流域大理州、楚雄州、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红河州、文山州有关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分析了红河(云南段)治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研究部署。
高峰同志指出,一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全力以赴把河长制和红河治理保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要找准差距,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河流更通畅、水质更清澈、两岸更生态、经济更发展、村庄更美丽、人民更幸福”的工作目标;三要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好河长职责,要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和造福人民上狠下功夫,确保红河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有成效、见实效;四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健全配套制度,着力强化社会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