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系统及时贯彻落实水利部2017年第1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议精神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12-01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25日,水利部召开2017年第1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议,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组织省、州(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省、州(市)、县水利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近2000人同步参加了水利部会议。水利部会议结束后,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办主任刘刚随即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视频会议,通报了全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对下阶段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水利部河长办通报了全国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有关省区交流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周学文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扎实推进,开局良好。各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确保责任落实;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同时,也存在有的地方河长办还没有正式成立,人员、经费还没有落实,部门间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唱独角戏等问题。

周学文强调,各地要准确理解全面建立河长制内涵,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要做到“四个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周学文要求,全国各地要切实抓好近期重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绿色发展;二是对照工作目标,加强节点控制;三是层层压茬推进,加快各级工作方案出台进度;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尽快完善河长制组织形式;五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七是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河长巡河;八是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全省水利系统视频会议上,刘刚通报了我省河长制工作情况。截至8月24日,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工作方案全部出台,1395个乡镇有801个出台工作方案,占全省乡镇的57.4%,设置河长31856名。大理州、德宏州、昭通市、文山州4个州(市)经同级编制部门批准已成立了州(市)级河长办,其余12州(市)尚未经同级编制部门批准,均为临时机构。

刘刚指出,当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机构落实不到位、工作方案出台慢、基础性工作滞后、缺少基本工作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刘刚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按照水利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周学文副部长的具体要求,以转变作风为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对标对表抓落实、亲力亲为抓落实、苦干实干抓落实,切实把我省河长制工作的差距补上去。一要紧盯目标不动摇,对照“四个到位”标准查找差距,抓好落实;二要紧盯工作方案出台,乡镇工作方案必须在9月15日以前全部出台;三要抓好机构建设,各级要加强与编制部门对接,按程序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四要抓好制度建设,要按中央规定尽快制定出台的6项制度;五要抓好基础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建立省、州(市)、县、乡4级河湖库渠管理名录,公布5级河长名录,完成省级河长工作手册编制;六要抓好宣传工作,尽快竖立河长公示牌;七要抓好培训工作,9月中旬乡镇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后,有的放矢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工作培训;八要抓好督促检查,要在水利部9月份开展第二次督导检查前,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对全省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8月28日,刘刚主持召开省水利厅厅务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明确要求省水利厅领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务必按期完成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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