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23 日,水利部召开 2017 年第 4 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视频会议,通报了全国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会议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国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全国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有望如期实现。周学文要求,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严格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和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间点,再梳理再落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加快进度补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质量、进度符合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中期评估工作,保证评估工作准确、可靠,经得起时间、实践检验;要求在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湖长制工作,加快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要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安排的河长制河湖管护补助资金。提出全面建立河长制的 23 个省份要组织开展好对市、县、乡级河长制工作的验收和评估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2018年1月 10日前由省级政府办公厅将中期评估正式成果报送水利部。1 月中上旬,水利部将组织 32 个核查组对各省工作进行核查,严格对照“四个到位”的约束性指标,只要有一项没有按要求完成就不能对外宣布全面建立河长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 2018 年 1 月底前将 2017 年贯彻落实河长制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水利部会议结束后,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刘刚主持召开全省水利系统三级视频会议,及时安排水利部月推进会议的贯彻落实,对近期全省河长制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刘刚指出,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河长制四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河长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全省7213 条河流、38 个湖泊、7141 座水库、4977 条渠道全部纳入河长制保护治理范围,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陆续落实,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积极开展督察工作,各级总河长、河长相继巡河 209113 次,较好推动了河长制工作的落实,一些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刘刚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与“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深不细不实。个别州(市)、县(市、区)存在“认识低、行动缓、保障差”的问题,等待、观望思想比较突出。 二是河长制技术基础工作推进仍较慢。全省河湖库渠分级分类名录还未完成,“一河(湖)一策”编制、河湖监测系统建设特别是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验收评估准备还不足。目前只有少数的州(市)开展了验收工作,大部分都还没有开展。四是服务保障各级河长不到位。主动服务各级河长,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保障的意识和机制还没有形成。
刘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2017 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总要求,坚定目标不动摇,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加快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步伐。 一是继续抓好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乡(镇)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五级河长,覆盖全部水域,积极推进各级河长巡河护河,确保 2017 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是进一步查缺补漏。各州(市)一定要对水利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下发的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进行认真研究,搞懂弄清,对照评分标准,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三是认真抓好基础工作。选定一批河湖,推进“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建设,分级分批分层次理清河湖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省级年底要初步完成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及牛栏江的一河一策编制,进一步完善河湖库渠分级名录,逐步推进河长制信息平台规划建设。 四是积极做好验收评估。各州(市)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要求,尽快开展自检自评,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应表格上报省河长办,省河长办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争取在 12 月 20 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在 12 月 10 日前将我省的初步成果报水利部,2018 年 1 月 10 日前报送《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自评估报告》。 五是做好信息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强信息报送和共享,认真总结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尽快设立省级云南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构建河长制信息公众参与平台。要从有关高校聘请一批学生社会义务监督员,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力度。 六是谋划好明年工作。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分工安排,各州(市)和省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实施细则、2017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2018 年河长制工作计划,落实部门联动,及时谋划提出 2018 年全省河长制工作要点,督察工作方案和考核工作方案。 七是转变作风,强化协调服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坚守政治过硬,增强八项本领,在推进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加强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为省级河长、省级督察做好服务;健全与水利部河长办、州(市)河长办对接联系机制,顺畅信息沟通;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技术支撑单位、新闻媒体联系,全方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河长制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