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暨总河长会议签发第1号总河长令
来源:楚雄州       发布时间:2017-12-27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5日下午,楚雄州委州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暨总河长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步河长制工作。州委书记、州级总河长杨斌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州委副书记、州级总督察彭志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级副总督察任锦云,州政协主席、州级副总督察杨静及16位州级河长出席会议,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7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斌指出,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具体工作措施,四级河长、五级管理体系已全面建立,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位推动格局已经形成,河长体系全面建成,体制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巡查督察全面开展。但全州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宣传发动明显不足,方案编制、制度建设以及制度执行不够,短板弱项找得不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下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力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着力加快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杨斌强调,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全省总河长陈豪同志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巡查抚仙湖,并作出庄重承诺。从政策的制定到工作的部署,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围绕打造“滇中翡翠”要求,对标对表,精准、务实、具体、深入地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贯彻落实,让每一条河流都保持清澈健康。

杨斌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大的决心、最快的速度、最严的要求、最实的措施,着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楚雄州落地见效。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六大主要任务,狠抓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要从严压实责任,明确目标、抓住关键,压实责任、当好标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强化监督、依法整治,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会上,州委书记、州级总河长杨斌签署了楚雄州第1号总河长令,对楚雄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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