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书记、州级总河长纳云德开展巡河工作
来源:怒江州       发布时间:2017-12-27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6日,州委书记、州级总河长纳云德率队开展怒江干流泸水段巡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志阳、州政府副州长王仕平、州政协副主席胡荣才,泸水市委及州水务(河长办)、国土、住建、环保、路政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巡查。

纳云德书记一行重点巡查了华电怒江公司二号弃渣场、金六二级公路怒江右岸边坡弃渣情况,走访调研了蛮蚌河河道治理、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情况。在上江镇召开的怒江州总河长巡河工作座谈会上,重点听取了水务(河长办)、环保等州级部门以及泸水市委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州河长制落实与怒江干流水质监测相关情况介绍,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安排。

纳云德书记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工作,州县(市)镇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践行“践首善担当,护碧水蓝天”理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河长制行动的责任感,把工作抓在手上,将责任扛在肩上,把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是强化河流、湖泊保护意识,突出重点,联动执法,完善机制,下大力解决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清、力度不足等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河长制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怒江沿线183支流所涉及乡镇,坚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一河一长、一段一长制度,分段负责,加大巡河频次,及时解决非法弃砂、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垃圾倾倒、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型媒体,把宣传工作做大做强,扩大河长制工作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河长制工作良好氛围;五是健全制度,抓好整改,规范河长制工作流程,提升河长制工作执行力。六是强力推进以江河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做到工作防有方案、治有措施、行动有实效,以实际行动确保怒江全境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针对纳云德书记“12.26”巡河部署要求,12月27日州水务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纳云德书记重要讲话,结合巡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书记“六点要求”研究并制定具体措施:一是尽快出台清河方案,将全州重要城镇附近河道纳入范围,突出州府六库周边老窝河、怒江干流一只羊至三界桥段,专项开展河道侵占及弃渣弃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融入全州总体行动计划。二是结合巡河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形成问题清单,按行业职责划分,行文印发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见效。三是规范部门行政审批,按属地管理原则,督查泸水市水务局及时清理近年来州府六库河道采砂、弃土弃渣审批行为,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四是州河长办要切实发挥作用,履职尽责抓好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部门联动,统筹做好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收集整理并及时反馈巡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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