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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丙间水库运行督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17-04-28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 18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7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一行6人,于2017年3月1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资料、专题座谈等形式,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丙间水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与楚雄彝族自治州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工程概况

该水库建于1977年9月,1982年6月竣工,2004年—2006年进行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后,总库容为1736万m3。正常蓄水位为1255.40m,水库位于元谋县老城乡小扒弯村附近的丙间河上,属于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发电、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及下游防洪。

水库枢纽工程由粘土心墙坝、输水涵洞、排洪冲砂涵洞、引水工程、灌溉干渠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壳坝型,坝高43.1m、坝顶长176m、坝顶宽6m,水库为三等工程。

二、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一)水库管理体制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丙间水库管理所是元谋县水务局下属的一个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2人,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

2、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基本不能满足水库正常开支。2016年职工人均收入4万元左右,处于当地中等收入水平。

(二)水库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管理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基本履行了相关职责,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三)水库及库区管理情况

1、注册登记

2010年10月,管理所初次完成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2015年10月通过新一轮复查换证,经水利部大坝中心复核,水库注册登记号为:53230130019-A4。

2、安全情况

目前,水库建筑物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四)水库日常管理情况

1、管理所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规定,对水库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有记录。

2、操作运行

管理所制定了各类操作运行规程,并明示上墙,有记录。

(五)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情况

1、水量评估

管理所制定了水量调度计划,并完成年度供水计划,供水设施完好,取水和输水工程运行安全。

2、水质评价

水库水质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不满足要求,水质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水源保护区未进行封闭管理;相应的警示标牌不全,也不规范;缺少相应的警示及保护措施。

3、监控体系

巡查制度及记录均不完善,未明确是否须开展特定项目排查监测,取水口附近水域无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施。

三、督查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根据督查要求,对丙间水库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人员配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规定,成立水管单位后,必须按批准文件的要求设立岗位、配备岗位职数,配备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配备能满足管理需要,实行持证上岗。

(二)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和完善档案管理

丙间水库应健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度;认真做好水库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

(三)必须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工作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责任人应在公共媒体上公告。

(四)加强水行政管理工作

开展水法规宣传、培训、教育,制定执法巡查制度,制定执法巡查制度,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工作。

(五)必须落实防汛责任、明确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丙间水库必须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培训,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 720-2015)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报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

(七)进一步加强完善防汛物资配备

根据《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及《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规定,丙间水库应按照规定规范防汛物料存放。

(八)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四条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丙间水库应全面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规范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设置、增加数量。

(九)完善管理细则工作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制订完善的水库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十)进一步规范工程巡查观测

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2.4和《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3.2规定,丙间水库工程检查记录应规范并有初步分析处理意见,观测测次、时间、精度、记录等符合要求。

(十一)进一步加强工程养护、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维护、工程维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3.3.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10-98)2、《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 240-1999)3.1 3.2规定,丙间水库应进一步加强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养护,规范维修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尽快处理大坝裂缝、破损及闸门不能开关等,以确保大坝及闸门运行正常。

(十二)进一步完善报讯及洪水预报

根据《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2.1规定,丙间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及自动预报调度系统,提高水库调度管理工作。

(十三)进一步完善兴利调度及水资源利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第二十一条、《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丙间水库应根据批准的计划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并对其进行季、月计划修正。

(十四)规范操作运行

操作运行符合《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L722),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操作人员固定,定期培训,持证上岗,丙间水库应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

(十五)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水库应有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引进、推广使用管理新技术,改善管理手段,增加管理科技含量,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十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要求,丙间水库地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能及时足额到位;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十七)尽快落实费用收取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规定,尽快请示上级部门,落实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收入计划,并按批准文件执行。

(十八)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根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三十七条,丙间水库应尽快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做好修正计划工作,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十九)加强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项目应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及富营养化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每月至少监测2次,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十)加强水源地管理

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全封闭管理;按要求完善警示牌,对库区公路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二十一)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水质安全监控系统

管理部门应在水源地取水口建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地实施自动化、信息化管理。

四、要求

督查组对丙间水库发现的问题,元谋县水务局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逐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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