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征收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的通知
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相关要求,省水利厅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决定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进行抽查。在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河口公路石林至锁龙寺段等104个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和分组情况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情况;
(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重大设施变更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取、弃土(包括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五)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请被检查项目业主按照检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请被检查项目所涉及的州(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派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并做好配合工作。
(三)检查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平公开公证开展检查。开展检查情况和结果将在省水利厅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梁建荣
联系电话:0871-63619744(传真)
邮 箱:ynssbc@163.com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