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曲靖市水务局、楚雄州水务局、红河州水利局、普洱市水务局、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大理州水务局、德宏州水利局、丽江市水务局、临沧市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李秀领同志在“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工作会上讲话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270号)《云南省扶贫开发第六次会议纪要》(11)精神,结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7〕44号)要求,经研究,由省水利厅扶贫办、农水二处组成检查组,对昆明市禄劝县等20个贫困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保障工作专项督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16-30日。
二、督查内容
了解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保障动态管理数据核查情况、工作措施、计划及实施情况。督促各县按全覆盖要求查缺补漏,补齐问题短板,解决好脱贫出列贫困村(贫困户)饮水保障问题。
三、督查方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入户走访等方式。
四、督查组名单
一组(禄劝县、罗平县、石屏县、泸西县、玉龙县):施海祥(组长、农水二处调研员)、李煜(农水二处主任科员)
二组(镇沅县、宁洱县、勐海县、芒市、陇川县、云县、双江县、耿马县):魏诚(组长、扶贫办常务副主任)、李玥(扶贫办工程师)。
三组(祥云县、洱源县、巍山县、冰川县、鹤庆县、牟定县、姚安县):成之然(组长、扶贫办计划项目负责人)、周禹辰(扶贫办工程师)。
五、有关要求
(一)材料准备。根据检查内容提供全县有关书面综合材料以及涉及贫困村有关情况介绍材料。
(二)实地抽查。按全国扶贫大数据提供的饮水困难贫困户名单,每县随机抽查贫困户饮水保障情况以及所在脱贫出列村的饮水保障工程项目。
(三)座谈交流。可根据检查内容,与州(市)、县、乡村进行座谈。
六、有关要求
请各督查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统筹协调安排督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李煜0871-63631303,李玥20871-63602405,周禹辰0871-63602406)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