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为迎接国家对我省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提前开展省级自评,现就做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总结大纲
(一)主要成效
1.年度计划与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情况单独说明)。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责任落实情况(如责任书签订,是否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
3.建设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内容)。
4.资金筹措(含财政预算、政策性金融贷款、社会资本引入等)。
5.水源保护和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工作。
6.改革创新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含典型案例1-2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与建议
二、上报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作总结报告
(二)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有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1)
(三)州(市)县出台的农村饮水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四)州(市)转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五)利用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与管理项目佐证材料
(六)宣传及培训相关材料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州(市)认真复核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基础数据(详见附件2)。
(二)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总结,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州(市)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水利厅;逾期未报者,将在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减考核得分。
(四)请各州(市)认真准备有关台账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实地抽查复核工作。
附件:1.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有关数据统计表
2.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基础数据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