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为全面掌握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了解各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4月起,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统计工作月报制度,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送内容
(一)云南省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情况统计表
(二)云南省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信息
二、注意事项
(一)各地在填报统计表时,要认真研读表头,分析表间关系,注意报送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杜绝凭空杜撰,所有数据要严格核实,做到协调一致。
(二)各地上报的统计表务必与规计口的中央投资直报系统相衔接,确保中央投资数据一致。
(三)项目统计要做到应统尽统,发改、扶贫、烟水、国土、住建等部门实施的饮水项目,其投资完成及建设成效也要纳入统计。
(四)注意细节和复查。统计表的填写要注意单位的统一,合计与小计之间的关系等;统计表应先由具体填报人员逐项复查无误后,再由分管领导把关后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和日常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重点。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重点做好资金完成、建档立卡受益人口、集中供水人口、自来水覆盖人口和新增消毒设施等指标统计。
(三)按时上报。每个州(市)每月应报送不低于1篇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方面的信息,请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及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工作信息及统计报表请于每月30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农水二处。
联系人:白杨,0871-63631303
邮 箱:ynncgs@126.com
附件:1.云南省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情况统计表
2.云南省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提升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