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5日至3月26日,水利部建管司河湖处处长李春明一行到曲靖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省水利厅河长(湖长)制工作处处长李伯根,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太文,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保家礼等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围绕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情况、河长湖长履职情况、河湖保护专项行动情况等工作重点,对曲靖市市级,以及麒麟区、沾益区、曲靖经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了抽查检查,并实地查看了潇湘水库、潇湘江、面店水库、南盘江上游伏釜山段治理保护情况。
在3月26日下午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在听取曲靖市县有关情况汇报后,李春明处长指出,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具有行动迅速、覆盖全面,工作实、效果好的显著特点,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曲靖市紧跟中央省部署,及时出台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覆盖全部河湖库渠,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及时解决了一些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群众的拥护,树立了工作信心。李春明同时强调,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特别对争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云南,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寄予厚望。在下步工作中,曲靖市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再接再厉,进一步扎实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一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扣“四个到位”要求,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二要抓紧开展河湖整治专项行动,特别要重点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经济带固废排查、河道采砂排查等专项行动;三要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近期重点工作提示,积极推进“一河(湖)一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并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物业化管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对曲靖市县反映的经费困难问题,李春明表示水利部将会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同时要求曲靖市要切实严格规范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李伯根处长要求,曲靖市要认真总结,加强示范引领;要突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抓紧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如期建立河长制湖长制;要发挥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吹号哨子,扛好旗子,确保河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
曲靖市自2017年5月正式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关心指导,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位推动,紧密部署,逐级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是紧扣“四个到位”,建好工作体系。到2017年8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135个乡镇的工作意见或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制定到位;河湖库渠全覆盖,明确各级河长3779名,四级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11项工作制度,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到位;形成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督查室督查,行业部门督查的工作格局,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打牢工作基础。完成了河湖库渠名录编制、水质监测体系建设、“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等基础性工作。三是河长认真履职,共抓治理保护。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76万次,市委主要领导签发来总河长令,全面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全市共清理河道1286公里,清除垃圾2.06万吨,营造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河长制工作现已由“建体系”、“见河长”全面转入“见行动”、“见效果”阶段。
曲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松,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有关领导和各县(市、区)水务局、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