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芒林水库工程管理所顺利通过云南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工作
来源:德宏州       发布时间:2018-05-30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13﹞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纳入水库运行管理督查范围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51号)等文件的要求,2018年5月23日至5月24日,由省水利厅工管局带队一行5人,对德宏州瑞丽市芒林水库管理所开展“云南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工作进行审核、认定。

此次审核、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内业相关备查资料、座谈等形式,分别对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类水库运行管理工作逐一细致地进行评分,通过督查、评审,芒林水库工程管理所考核得分为749分,评定为“省二级达标合格单位”。

考核会上,专家组通报对瑞丽市芒林水库管理所开展云南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考核工作情况,虽然考核合格,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一、组织管理类:1、未实行竞聘上岗,2、档案室未配备消防设施;二、安全管理类:1、大坝未进行大坝安全鉴定,2、未落实大坝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演练;三、运行管理类:1、工程观测数据无初步分析,2、备用发电机养护不到位,3、无洪水预报模型,4、管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不合理;四、经济管理类:1、水费征收办法太过简单,2、无供水管理制度,3、水费收取率过低,4、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刘副指挥长也提出:水利局的职工要积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克服人员不足、条件艰苦的困难,在保证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开发水利资源、提高水利资源利用率,努力做好水库的运行管理,及时整改专家组提出的不足之处。最后杨明方局长表示“瑞丽市水利局严格执行上级的指示,努力克服各方面的困难,多从自身找问题,虚心求教,多请教专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等综合能力,打造出一支强大的水利军;针对各位专家提出的问题,水利局极其重视,芒林水库一定会积极整改,更好地做好水利管理工作”。(撰稿人:刘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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