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稽察工作办法》(水安监〔2017〕341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州(市)开展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云水安监〔2018〕8号)要求,以促进水利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市水务局于6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丽江市水利工程项目稽察暨2018水利安全生产培训班。
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水务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及部分承担项目监理、施工的企业人员共9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李建荣主持。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彪对此次培训进行了动员讲话,指出水利稽察是当前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种检查方式中最为全面和最有效的。开展水利稽察是推进项目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项目建设“四个安全”的重要保证。同时陈彪局长对此次培训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稽察工作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稽察问题整改;三是要充分运用稽察成果规范区域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四是认真学习,积极思考,主动交流,提高业务知识,掌握稽察技能,运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工作全面进步。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为稽察工作开展及水利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两部分。邀请省水利厅安监处、省水利厅建安中心、原大理州水务局、丽江市水务局的领导及专家对稽察工作目的、内容、方法、组织流程等及针对稽查工作开展的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设计与财务、质量与安全四个专项稽察重点内容及基本要求进行了培训;由省水利厅安监处领导、丽江市水务局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业务进行了全面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我市水利系统、有关人员对水利工程稽察工作开展各方面都有了一定了解,稽察工作能力都有了一定提高,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各级水利项目稽察工作开展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