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18-09-05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11月16日,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玉河长组发〔2017〕2号),2018年4月25日,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签发总河长令第2号《2018年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5月4日,玉溪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了《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河长组发〔2018〕3号)。专门组建了湖泊保护组织机构,认真执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已启动《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早日将《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纳入立法修订计划。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动执法1261人次,检查企业59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件,罚款金额89.77万元。

(二)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6月15日,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玉江河长组发〔2018〕4号),对玉溪市江川区境内的入湖河道,纳入《玉溪市水功能区划》15座水库建立完善湖长体系。针对星云湖湖泊自身不同的特点,提出了九个方面31条有针对性的措施意见。

(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制定出台了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河长巡查办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10项制度。区级领导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巡河、带头督查,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微信群、钉钉巡河系统。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督查通报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区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区、乡镇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开展了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验收各1次,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四)河(湖)长履职情况。2017年5月17日,2018年3月19日,原张副省长、王副省长以省级湖长的身份分别巡查了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2018年1月10日、4月18日省级湖长2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星云湖保护治理情况汇报。作为市级湖长,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湖5次,向上开展专题汇报3次。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 余人次(江川区共计16490余人次),其中市级河(湖)长5次,区级河(湖)长312次、乡级河(湖)长2624次、村级河(湖)长2894次、组级河(湖)长9155次、责任单位1500余次,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均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五)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情况。深入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和脱劣应急“四清”行动,目前江川区各乡镇、各联系(成员)单位投入整治人数22412人次、投入车辆、机械710辆(台)次、清理河道586.2公里、清理垃圾5748.26吨、拆除违规建筑物1108.26平方米、开展联合执法18次、出动执法人员216人、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30个,制止乱丢、乱倒、乱扔及湖边清洗等行为510起,清除河道非法种植250平方米,投入整治资金328.381万元,下发工作通报7期。全力推进实施星云湖流域“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截至目前,15项“十三五”规划项目已开工13项、开展前期工作2项(水资源循环利用、环湖垃圾治理),开工率已达86.7%,已完成投资95318万元,投资完成率达35.2%。

(六)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全区河湖库渠分级管理名录编制。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19个,其中星云湖“一湖一策”由市河长办编制完成,正在编制12个。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的原则,对全区15条河道开展地形测绘、相关资料书籍整理等工作,目前已完成9条主要河流和7座水库的方案编制工作,并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其余5条主要河道和7个小(一)型水库的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全区河流、水库名录核实和整理工作。二是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江川区河(湖)长制水质监测方案,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河流湖泊水质监测系统,以河道径流的村组交界点为界限,在全区共设置68个监测点位,其中入湖河道53个,重点水库15个,自2017年9月开始,对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及重要水库开展水质分段取样监测,每月向区委、区政府及各区级河长提供监测报告,同时作为河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采取技术合作的方式启动了《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2018—2020年)》编制工作,完成了《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2018年脱劣应急方案》的编制下发。四是按时完成了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钉钉河长通”,编制下发《江川河长信息》38期。

(七)上级领导及省级湖长的有关指示批示及河(湖)长制督导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2017年4月,省委陈书记调研玉溪时指出,要深入推进以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三湖”保护治理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2018年4月,阮省长调研玉溪提出,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危机感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只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让一滴污水流进抚仙湖,并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治理好星云湖,努力使玉溪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18年3月19日,省级湖长王副省长调研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时,提出了以问题为导向,规划先行,抓好空间管控和精准治湖,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全民参与,提高护湖意识。围绕省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级湖长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10月21日、2018年3月22日、5月18日多次主持召开了相关现场调研会、专题汇报会,要求严格落实星云湖“四级河(湖)长”责任制,加快制定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落实好星云湖脱劣应急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十三五”项目和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四退三还”,抓好非工程措施落实,确保完成2018年星云湖消除劣类水质的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督察工作方案以及监测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日常履职监督监测考核,确保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湖长”转入到“见行动”“见成效”阶段,真正让各级河(湖)长成为河湖保护治理的领头人。

(二)加快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建设。按照“一截污、二清淤、三水生态修复”的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实施星云湖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和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升改造工程,加快实施星云湖“十三五”规划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项目,确保2018年7月底完成北岸截污干渠主体工程,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东岸、西岸截污干渠主体工程以及全部106个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加快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编制。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治污”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五大清单,进一步摸清星云湖基础底数,找准星云湖污染成因,全面加快《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编制,确保今年7月底提交编制成果,为星云湖保护治理提供科学指导依据。

(四)全面落实星云湖2018年脱劣应急措施。根据省环科院针对性制定的《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2018年脱劣应急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认真按要求开展运行水位动态优化调控行动(含水体置换调水工程)、城镇截污治污体系完善工程、“清塘、清库、清河、清沟”四清行动、村镇生活污水应急处理行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排查清理行动、流域风险源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削减入湖污染负荷,确保治理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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