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9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德宏州副总河长卫岗率队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和防汛安全检查。州政府副州长李正环、州政府办、州水利局和相关县市主要领导陪同参加了督察。督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梁河县曩宋河、曩宋乡、大盈江南底河段、盈江县旧城镇贺勐村、大盈江江心坡、大盈江贺哈橡胶坝建设工程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和防汛安全准备工作,现场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期间乘船对大盈江平原段进行巡查,并在曩宋乡查阅河湖长制工作台账召开了座谈会。
卫岗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严肃认真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目标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工作制度是关键,群众工作是基础,监督检查是保障”。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心要放在群众上,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既要巡河也要治河,要把巡河与监督结合起来,总结经验、研究办法,抓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由“见河长”实现“见成效”。
卫岗要求,一是要理顺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企业之间的管理机制,统筹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资源的保护,既要推动当前整治,又要着眼长远发展、系统谋划,妥善解决好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二是在河道采砂规划上必须做好全域、全方位的治理规划,既要兼顾完善河道和岸线管护,又要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砂需求;三是在打击非法采砂这个难题上,要拿出可行性方案,堵疏结合,采取多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当前我州已进入汛期,洪涝地质灾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撰稿人:杨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