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和《玉溪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元江县周密部署、精心落实,组织全县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开展清河行动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85万元,机械台班586台/次,人力3065人/次,清理河道20条395km,整治面积618.3万m³,清理垃圾415吨,清淤28600吨。整顿河道采沙10起,取缔非法采沙3起,制定河道整治规划6条,部门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658m²,清除河道两岸、库区非法种植物3875m²;取缔非法捕鱼1起。
“河长清河行动”开展,极大的推进了元江县河库渠塘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观,初步改善了河库渠塘基本面貌,维护了河库渠塘生态功能。下一步,元江县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确保元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