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的公告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18-06-21 08: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负责接收法律文书的机构为省水利厅办公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五华山光复楼,邮编:650021,联系电话:0871-63631975,传真:0871-63621771。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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