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明发〔2018〕13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水务)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47号)安排,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定于2018年9月召开评审会议。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申报条件,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的在职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从2018年起,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5版)停止使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均统一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版)(详见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需提供自工作以来取得的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主要包括第一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且申报当年必须聘任在专业技术工程师岗位上,工程师履职满5年以上,提供聘书截止日期至少至2018年9月30日之后。
5.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精神,申报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评定的必备条件。
6.任现工程师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论文2篇,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要求,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7.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如: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等。
8.《水利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评审简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方可报送。
9.县及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10.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收集、审核单位(部门)报送材料
1.本次收取材料以州(市)、省直委、办、厅、局为单位进行报送,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州(市)情况指定具体单位(部门)收集、审核、报送材料,如:某州(市)水利(水务)局或某州(市)某评审委员会。收集材料单位(部门)主要负责收集、审核、报送本州(市)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2.《2018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统一用Excel制作,详见附件4)。由各州(市)收集、审核、报送材料的单位(部门)和省属各主管单位汇总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公章。
3.各有关单位(部门)须报送《评审表》dbf格式数据。请各单位(部门)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ynhrss.gov.cn/)→“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4.1→《评审表》dbf格式数据。
4.各有关单位(部门)须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47号)相关规定执行,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三、 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以各州(市),省直委、办、厅、局为单位统一报送云南省水利厅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咨询、收取材料联系人:刘雯雯
联系电话:0871—63619413
邮箱:1067560627@qq.com
2.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云南省水利厅网站→“人事处”栏中下载,网址:http://wcb.yn.gov.cn/。
3.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退回,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将作销毁处理,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4.职称证书领取有关事项: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放,各州(市)获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请与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局联系领证事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获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与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联系领证事宜。
5.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申报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云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