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清四乱”专项整治 守护玉溪“美丽河湖”
来源:玉溪市       发布时间:2019-05-15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以来,玉溪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总河长令,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着力抓好“云南清水行动”和“清四乱”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的要求,全面加大河道整治力度。于7月25日印发了《玉溪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玉河长组发﹝2018﹞6号),在全市范围内对“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一、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方案印发后,玉溪以县为单元,依托基层力量,以“零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四乱”问题地毯式排查,并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措施清单、细化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依托基层力量,以“零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四乱”问题地毯式排查,并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措施清单、细化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截止3月20日,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县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86个。共投入资金约50万元,投入人力8746人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使用整治车辆及机械967台次,清除垃圾及淤泥4936吨,拆除违规建筑9318平方米,销号“四乱”问题180个。一些积累已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河库管理保护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清四乱”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销号整改、宣传等组织领导,在“四乱”问题销号整治过程中,要督促党政主要领导积极落实河湖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县级总河长要带领县、乡、村三级河长深入一线指导“四乱”问题整治工作,全县一盘棋开展,坚定各级干部群众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主动协调对接公安、检察机关,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清四乱”更加深入人心,广泛宣传河湖“四乱”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必要性、迫切性,主动赢得党政领导、河长湖长支持和群众参与。

三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河湖“四乱”存量问题由来已久、极其普遍,数量也是随时在变化。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不同措施对辖区内所有河湖全面进行再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整治销号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新增“四乱”问题,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不留空白,不落一处。

四是及时整改,对账销号。认真研判每一个“问题”,深挖问题原因,“一题一策”,科学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要求,集中力量落实整改,要进一步明确河湖“清四乱”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层层督查检查和工作成果比对机制,清理销号工作要扎实有效,不能落在表面,决不能反弹,对于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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