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037号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建议的答复-云水人复函〔2019〕1号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9 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高筱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从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云南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嘱托,把河湖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严格管控、强化约束,坚持一湖一策、精准治理,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整治,全省河湖水环境得到改善,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省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全省五级河湖长、三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六大水系及牛栏江、九大高原湖泊设立省级河湖长,全省62729名河湖长全员到位,覆盖7127条河流、53个湖泊、7103座水库、7992座坝塘、4549条渠道。

从一些主要指标数据看,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100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优良水体断面和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比例分别为79%和9%,达到了国家年度考核目标。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明显改善。督察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成为常态。建立了全省河湖水质目标体系,推进河湖水质监测,建立生态环境、水利监测共享机制,共同编制印发省级河湖长水质月报。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金色热线、云南日报、水利报、河长报、人民长江报等媒体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推进社会监督,评选了60名省级优秀义务监督员。推进了全省各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和全省河湖名录的编制,以及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全省河湖管理基础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历史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的更大实效。二是协同有关部门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综合施策打好河湖保护治理修复攻坚战。坚定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空间管控,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理。三是深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扎实开展“云南清水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把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每个水系都打造成为靓丽的风景线。全面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农村河湖管理,从严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及各部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发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共同守护好河流湖泊,树立云南河湖库渠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优美良好的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云南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我们将认真听取和采纳您的建议。下步工作中,省水利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云飞 0871-6366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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