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泽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宾川鲁地拉提水工程(二期)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为列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决定》(云发〔2012〕19号)中的一期项目,并于2019年3月18日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宾川县东部钟英乡、平川镇、拉乌乡3个乡镇的人畜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问题。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已经开工的基础上,为有效缓解宾川县水资源供需矛盾,减轻洱海供水压力、促进洱海保护和生态修复,并兼顾海川新区建设用水而提出新建工程。
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二期工程线路全长75.4千米,最高提水扬程897米,最大提水量5.5立方米/秒,按照目前审批立项规定,该项目由大理州发展改革委和水务局审批。在下步工作中,建议大理州和宾川县进一步加快项目论证,适时启动审批。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指导该项目的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付腾吉 0871-636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