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按照国家、省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我省分批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1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验收,现予以公示。
第一批5个
安宁市、嵩明县、澄江县、陆良县、会泽县。
第二批10个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宜良县、呈贡区、麒麟区、石林县、沾益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落星0871-63602406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